第十三章 最好的朋友
洛千凰白了他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秦朝阳揪住她的衣襟,“他偷了朝廷的国宝,混元珠。”
洛千凰被迫与秦朝阳拉近距离。
这白衣公子长得真好看,就是脾气坏得令人生厌。
洛千凰挣了几下没挣开,噘着嘴问:“混元珠难道是什么美味佳肴,否则阿大偷它作甚?”
秦朝阳被惹急了,“再不交代阿大的落脚点,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洛千凰气得双眼冒火,“我用性命担保,阿大不会偷你的珠子。”
秦朝阳慢慢勒紧她的衣领,“你非要嘴硬到底是吧?”
洛千凰被他勒得眼泪汪汪,“阿大只喜欢吃山鸡野兔,它不喜欢吃珠子。”
周离渐渐听出门道:“你说的阿大,是什么东西?”
洛千凰无助地抱住秦朝阳抓在自己衣襟上的手,“阿,阿大是森林之王,整个雁归山都是它的地盘。”
“它威风八面,虎啸震天,是天底下最最可爱的一只大老虎。”
秦朝阳懵了,慢慢放松指下的力道,不确定地问:“你的好朋友阿大是一只老虎?”
忽然想起那日在雁归山,看到老虎驮着一位姑娘。
想来那老虎和姑娘,便是阿大和洛千凰。
呼吸顺畅的洛千凰捂着喉咙一阵猛咳。
秦朝阳施加给她的窒息感,险些让她当场丧命。
咳过之后,洛千凰委屈地抱怨,“我方才不是已经说了,你们那日闯进雁归山,伤了阿大的爪子。”
“地上的血迹,是阿大受伤留下的。”
“我当时以为你们进山是为了狩猎,担心林子里的动物们遭殃,才用哨声提醒它们各自躲好。”
“那些鸟屎,是我替阿大报仇送你们的小礼物。”
“只为赶你们离开那里,绝无半分伤人之意。”
洛千凰一脸的天真懵懂、委屈可怜,倒让秦朝阳觉得自己是个无恶不赦的大坏蛋。
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赵晋回来了。
他对秦朝阳耳语了几句,秦朝阳才得知,洛千凰在江州城是无父无母的小孤女。
因自幼习得一手医术,多年来帮左邻右舍家里养的动物治病为生。
说是兽医,偶尔也会帮人看看玻
因家里太穷,开不起医馆。
加之患者嫌她年纪太小经验不足,愿意找洛千凰看病的人并不多。
秦朝阳对洛千凰的第一印象很难形容。
既惊讶于她美丽的姿容,又不耻于她的小家子气。
总想捉弄她、刁难她、折磨她。
秦朝阳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想法。
客观来讲,一个人犯罪,首先要有犯罪动机。
洛千凰背景单纯,身后也没有势力撑腰,实在没必要去偷朝廷至宝混元珠。
可那日他与下属追踪可疑之人时,被追捕者又消失在雁归山内。
思来想去,秦朝阳再次来到洛千凰面前。
“洛姑娘,从现在开始,我问什么,你说什么,可否做到?”
洛千凰不知道这位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她还是老老实实点了点头,“你问吧。”
秦朝阳道:“你对雁归山的地形熟悉么?”
洛千凰道:“还算可以。”
秦朝阳:“去雁归山狩猎的猎户很多?”
洛千凰:“雁归山地势陡峭,野兽凶残,猎户们在那里占不到便宜,近几年便不再去了。”
秦朝阳:“你好朋友阿大受伤那日,可曾见过可疑之人?”
洛千凰很是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未曾1
秦朝阳面色一沉,“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
洛千凰嘟嘴,“见过就是见过,没见过就是没见过,你总不能让我随意捏造事实吧?”
瞥了秦朝阳一眼,洛千凰小声咕哝道:“既然那珠子对你而言那么重要,为何不多派人手好好保护?”
洛千凰不知道这些人是何来历。
从气势上看,非富即贵,想来背景不会简单。
这样的人,身边护卫一定不少,怎么连重要的东西都能弄丢?
仿佛看出她心中所想,秦朝阳道:“混元珠丢失的地方是一间密室,每隔一个时辰便有二十人为一组的巡逻队巡逻看守。”
“这些人功夫极高,警觉性也超出常人。”
“莫说盗贼,即便苍蝇也休想逃过他们的视线。”
“守护如此严密,混元珠还是不翼而飞。”
洛千凰没想到他会与自己讲明这些,“有没有可能监守自盗?”
秦朝阳当然想过这种可能。
但此番与他出使凤阳的,都是他最信得过的心腹。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个道理他很小的时候便已知晓。
秦朝阳坚定道:“初步可以排除监守自盗。”
洛千凰被勾起了兴致,“现场可留下什么痕迹?”
秦朝阳道:“没有。”
顿了片刻,秦朝阳又说:“勘测现场时,我闻到了一丝奇怪的味道。”
“那日会追踪到雁归山,也与这股味道有关。”
洛千凰忙问:“你形容得出那是什么味道么?”
秦朝阳回忆了片刻,说道:“甜腻的香。”
洛千凰眨着眼睛看着他。
等了许久,未再等来他的只言片语,洛千凰问:“然后呢?”
秦朝阳道:“没有然后了。”
洛千凰凑过去,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你闻闻,我身上有没有那种甜腻的香?”
秦朝阳下意识地捂住鼻子,“一身的汗臭味。”
这么热的天,洛千凰又接二连三受到惊吓,没有臭汗味才奇怪呢。
洛千凰丝毫不在乎被人嫌弃,“这位公子,既然事情已经说清,我也洗脱身上的嫌疑,你是不是也该放我离开了?”
秦朝阳岂能如她所愿,“混元珠被找到之前,你身上的嫌弃洗不干净。”
洛千凰急了,“都说了我没有偷。”
秦朝阳打断她的话,“先别急着为自己辩驳,会将你列入嫌疑行列,原因有二。”
“其一,你在我追捕行窃者当天刚好出现在雁归山。你说你没有偷,谁能证明?”
“其二,你有驭兽天赋,我有理由怀疑,即便你没亲自动手,也可以指挥各种动物为你效劳。”
“你这人……”洛千凰急着自证清白。
秦朝阳再次打断她,“现在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一个月内,只要你找到混元珠并物归原主,你我之间所有的恩怨将一笔勾消。”
洛千凰问:“咱俩之间有什么恩怨?”
秦朝阳冷冷瞥了她一眼,“雁归山被你捉弄,一品楼被你冒犯,以及凌云被你偷窃。”
洛千凰:“都说了我没偷过你的马……”
秦朝阳抬手打断她,“偷与没偷,都不重要。我只问这个活命的机会你是否争取?”
洛千凰心里憋了一肚子闷火。
犹豫片刻,她咬牙点头,“让我答应你的条件也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秦朝阳挑眉,“说1
洛千凰不客气地向他摊出掌心,“手帕还给我。”
秦朝阳怔愣片刻,从袖袋中取出被洗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丝帕丢到她面前。
“我对你有两个要求,一,随传随到。二,找回混元珠。”
“另外,记住我的名字,我姓秦,秦朝阳1
秦朝阳揪住她的衣襟,“他偷了朝廷的国宝,混元珠。”
洛千凰被迫与秦朝阳拉近距离。
这白衣公子长得真好看,就是脾气坏得令人生厌。
洛千凰挣了几下没挣开,噘着嘴问:“混元珠难道是什么美味佳肴,否则阿大偷它作甚?”
秦朝阳被惹急了,“再不交代阿大的落脚点,我现在就送你去见阎王。”
洛千凰气得双眼冒火,“我用性命担保,阿大不会偷你的珠子。”
秦朝阳慢慢勒紧她的衣领,“你非要嘴硬到底是吧?”
洛千凰被他勒得眼泪汪汪,“阿大只喜欢吃山鸡野兔,它不喜欢吃珠子。”
周离渐渐听出门道:“你说的阿大,是什么东西?”
洛千凰无助地抱住秦朝阳抓在自己衣襟上的手,“阿,阿大是森林之王,整个雁归山都是它的地盘。”
“它威风八面,虎啸震天,是天底下最最可爱的一只大老虎。”
秦朝阳懵了,慢慢放松指下的力道,不确定地问:“你的好朋友阿大是一只老虎?”
忽然想起那日在雁归山,看到老虎驮着一位姑娘。
想来那老虎和姑娘,便是阿大和洛千凰。
呼吸顺畅的洛千凰捂着喉咙一阵猛咳。
秦朝阳施加给她的窒息感,险些让她当场丧命。
咳过之后,洛千凰委屈地抱怨,“我方才不是已经说了,你们那日闯进雁归山,伤了阿大的爪子。”
“地上的血迹,是阿大受伤留下的。”
“我当时以为你们进山是为了狩猎,担心林子里的动物们遭殃,才用哨声提醒它们各自躲好。”
“那些鸟屎,是我替阿大报仇送你们的小礼物。”
“只为赶你们离开那里,绝无半分伤人之意。”
洛千凰一脸的天真懵懂、委屈可怜,倒让秦朝阳觉得自己是个无恶不赦的大坏蛋。
被派出去打探消息的赵晋回来了。
他对秦朝阳耳语了几句,秦朝阳才得知,洛千凰在江州城是无父无母的小孤女。
因自幼习得一手医术,多年来帮左邻右舍家里养的动物治病为生。
说是兽医,偶尔也会帮人看看玻
因家里太穷,开不起医馆。
加之患者嫌她年纪太小经验不足,愿意找洛千凰看病的人并不多。
秦朝阳对洛千凰的第一印象很难形容。
既惊讶于她美丽的姿容,又不耻于她的小家子气。
总想捉弄她、刁难她、折磨她。
秦朝阳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姑娘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想法。
客观来讲,一个人犯罪,首先要有犯罪动机。
洛千凰背景单纯,身后也没有势力撑腰,实在没必要去偷朝廷至宝混元珠。
可那日他与下属追踪可疑之人时,被追捕者又消失在雁归山内。
思来想去,秦朝阳再次来到洛千凰面前。
“洛姑娘,从现在开始,我问什么,你说什么,可否做到?”
洛千凰不知道这位爷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她还是老老实实点了点头,“你问吧。”
秦朝阳道:“你对雁归山的地形熟悉么?”
洛千凰道:“还算可以。”
秦朝阳:“去雁归山狩猎的猎户很多?”
洛千凰:“雁归山地势陡峭,野兽凶残,猎户们在那里占不到便宜,近几年便不再去了。”
秦朝阳:“你好朋友阿大受伤那日,可曾见过可疑之人?”
洛千凰很是认真地想了想,摇头道:“未曾1
秦朝阳面色一沉,“说谎是要付出代价的。”
洛千凰嘟嘴,“见过就是见过,没见过就是没见过,你总不能让我随意捏造事实吧?”
瞥了秦朝阳一眼,洛千凰小声咕哝道:“既然那珠子对你而言那么重要,为何不多派人手好好保护?”
洛千凰不知道这些人是何来历。
从气势上看,非富即贵,想来背景不会简单。
这样的人,身边护卫一定不少,怎么连重要的东西都能弄丢?
仿佛看出她心中所想,秦朝阳道:“混元珠丢失的地方是一间密室,每隔一个时辰便有二十人为一组的巡逻队巡逻看守。”
“这些人功夫极高,警觉性也超出常人。”
“莫说盗贼,即便苍蝇也休想逃过他们的视线。”
“守护如此严密,混元珠还是不翼而飞。”
洛千凰没想到他会与自己讲明这些,“有没有可能监守自盗?”
秦朝阳当然想过这种可能。
但此番与他出使凤阳的,都是他最信得过的心腹。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个道理他很小的时候便已知晓。
秦朝阳坚定道:“初步可以排除监守自盗。”
洛千凰被勾起了兴致,“现场可留下什么痕迹?”
秦朝阳道:“没有。”
顿了片刻,秦朝阳又说:“勘测现场时,我闻到了一丝奇怪的味道。”
“那日会追踪到雁归山,也与这股味道有关。”
洛千凰忙问:“你形容得出那是什么味道么?”
秦朝阳回忆了片刻,说道:“甜腻的香。”
洛千凰眨着眼睛看着他。
等了许久,未再等来他的只言片语,洛千凰问:“然后呢?”
秦朝阳道:“没有然后了。”
洛千凰凑过去,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你闻闻,我身上有没有那种甜腻的香?”
秦朝阳下意识地捂住鼻子,“一身的汗臭味。”
这么热的天,洛千凰又接二连三受到惊吓,没有臭汗味才奇怪呢。
洛千凰丝毫不在乎被人嫌弃,“这位公子,既然事情已经说清,我也洗脱身上的嫌疑,你是不是也该放我离开了?”
秦朝阳岂能如她所愿,“混元珠被找到之前,你身上的嫌弃洗不干净。”
洛千凰急了,“都说了我没有偷。”
秦朝阳打断她的话,“先别急着为自己辩驳,会将你列入嫌疑行列,原因有二。”
“其一,你在我追捕行窃者当天刚好出现在雁归山。你说你没有偷,谁能证明?”
“其二,你有驭兽天赋,我有理由怀疑,即便你没亲自动手,也可以指挥各种动物为你效劳。”
“你这人……”洛千凰急着自证清白。
秦朝阳再次打断她,“现在我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一个月内,只要你找到混元珠并物归原主,你我之间所有的恩怨将一笔勾消。”
洛千凰问:“咱俩之间有什么恩怨?”
秦朝阳冷冷瞥了她一眼,“雁归山被你捉弄,一品楼被你冒犯,以及凌云被你偷窃。”
洛千凰:“都说了我没偷过你的马……”
秦朝阳抬手打断她,“偷与没偷,都不重要。我只问这个活命的机会你是否争取?”
洛千凰心里憋了一肚子闷火。
犹豫片刻,她咬牙点头,“让我答应你的条件也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秦朝阳挑眉,“说1
洛千凰不客气地向他摊出掌心,“手帕还给我。”
秦朝阳怔愣片刻,从袖袋中取出被洗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丝帕丢到她面前。
“我对你有两个要求,一,随传随到。二,找回混元珠。”
“另外,记住我的名字,我姓秦,秦朝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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